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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文件
2023年会专题(三):WTO争端解决机制
添加时间:
2024-06-06 16:39
2023年会专题(三):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MPIA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专题研讨三:WTO争端解决机制”,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罗文正教授、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在读博士生唐灵唯、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宋云博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廖博宇老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秦怡然、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靳红宇律师、华东理工大学在读研究生侯佳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读研究生曹晓晨先后发言,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纪文华教授进行了评议。
罗文正教授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危机与破解》为题,对WTO上诉机构危机的起源与进展、美国对上诉机制的新立场和上诉机构危机破解的可能方向进行了分析,认为上诉机构存在技术调整的必要和完善空间,但也要区分司法裁决的固有问题与个体问题;应在DSU框架内构建一项“认可并尊重不选用上诉程序”的机制性安排,这更有针对性和实施上的便利性。上诉机制问题是美国一手炮制出来的,原本不属于WTO改革问题。
唐灵唯同学以《论WTO专家组解释安全例外条款的统一性和差异性》为题,分析了WTO安全例外条款在解释上出现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原因,对专家组的解释予以了评价,认为安全例外条款的管辖权和审查权确有依据,并且善意原则的引入是平衡实体解释的关键,而重构平衡的核心在于对该条款增加补偿机制。
宋云博教授报告的题目为《中国式涉外法治现代化体系构建思考》。宋教授从引领思想理论“良知”、加快供给制度“良法”、培育德法兼修“良才”、传递中国法治“良策”四个角度,对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进行了分析,并对中国涉外法治国际传播体系建设的挑战应对提出两大建议:一是全面提升涉外法治翻译能力和论证能力;二是建设全方位、多主体、宽渠道的涉外法制传播体系。
廖博宇老师就《在WTO规则下制衡安全例外条款滥用以保护贸易权》问题发言,认为WTO是探讨经济制裁合法性问题的最好平台。对于是否可依安全例外条款进行抗辩,WTO专家组已经解决一级制裁问题但未解决二级制裁问题。在通过“非违法之诉”保护贸易权并限制安全例外条款滥用上,应当以权利限制权利,而非以义务对抗权利。
秦怡然同学以《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思考》为题,分析WTO上诉机构停摆以及无效上诉等问题,认为WTO并不是凌驾于各国之上的国际组织,由成员驱动依然是其本质特征,各成员相互协商仍然是WTO的基石。
靳红宇律师以《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和安全例外的理解与适用》为题发言,认为两审机制对于维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性和独立性有重要作用,不少WTO成员希望保留两审机制,尤其是保留其常设机构性质以便处理二审争议。美国长期以来对两审机制提出了种种改革诉求,且难以与各方达成一致,使两审机制改革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攻坚之战。
侯佳静同学以《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上诉仲裁机制的认识》为题进行报告,认为DSU第25条快速仲裁条款的适用范围有待明确。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进程中,推动上诉仲裁机制实践比缺乏深思熟虑匆忙达成一份改革协议更有利于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上诉仲裁机制也一定能够作出更多贡献。
曹晓晨同学以《WTO秘书处权限改革的重要性》为题进行报告,指出世贸组织正处于震荡期,面临着谈判功能长期不振、上诉机构停摆、区域抱团与组群等严峻挑战,WTO秘书处应当输出更多智力成果,并推动世贸组织决策机制改革。
纪文华教授对本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认为WTO上诉机构改革讨论历经了三个阶段:1998-2001年、2001-2019年、2019至今,每个阶段的方向和重点存在差异。第一阶段是对上诉机构这一新事物的不信任阶段。第二阶段则聚焦完善和法律精细化。主要方向是将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得更好、更精细,为此,不同成员基于各自体会、立场和利益提出了议案,反映问题,并将问题聚焦。尽管一些方案的指向不是很清晰,但是整体讨论氛围是非常好的。第三个阶段则主张多元化解决,上诉机构瘫痪成为探讨核心。纪教授强调,早些年,WTO成员间的规则博弈主要是在争端解决机制后端,即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去诠释对规则的理解。而今,各方博弈重点放在了争端解决机制前端,即规则的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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