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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解读二: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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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我会2015年度研究课题《“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国际经贸法律问题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漆彤教授。本网将分上中下三大块,九篇文章进行解读。本章为上篇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解读之二、“一带一路”倡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上篇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解读

一、“一带一路”倡议:一个开放性的体系

二、“一带一路”倡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中篇 “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国际经贸法律问题

一、国际投资法

二、国际金融法

三、国际贸易法

四、国际税法

五、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


下篇 结论与建议

一、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秩序重构,促进国际法治良性发展

二、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努力实现法治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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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带一路”倡议:应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是当代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

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应努力倡导和遵循一系列的共建原则。《愿景与行动》在第二部分将之归纳为以下五点:

1)应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

2)坚持开放合作。“一带一路”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

3)坚持和谐包容。倡导文明宽容,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

4)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

5)坚持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和关系,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除应坚持上述一系列共建原则之外,从当代国际法的实践来看,“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尤其应当引起中国的重视并予以积极提倡。跟以往的改革开放思路相比,“一带一路”的内涵、外延和方式有很大的突破。以前,中国的改革开放主要是向欧美发达国家开放;现在,是这些国家向中国开放,中国则向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开放。中国已不再是仅仅输出产品,更是输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初于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早期认为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随着发展问题的进一步暴露以及认识的加深,人们对可持续发展认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经济的发展(更不是经济增长的意思),而是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四大方面的协调发展。

在较短时间内,国际法即确定了“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原则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也称布伦特兰委员会)1987年出版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纳入了国际议程。委员会将可持续发展简明定义为:满足当代的需要,且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虽然最初起源于环境领域,但现在已经远远超越,对整个国际法体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贸易、投资、金融、税收等国际经济法领域,可持续发展都已经或者正在发展成为重要的法律原则。

(二)“一带一路”深刻契合国际法上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20159月,联合国发展峰会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议程包含的17个目标和169个具体指标覆盖经济、社会、环境三大领域,为未来15年的世界发展指明了方向,树立了标杆。各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庄严承诺将做好落实工作,共同走全面、包容、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全球发展事业面临着继往开来的新局面。

通过比较“一带一路”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可以看出,二者看似是两个不同的进程,但却存在高度契合。两者都以推动互利共赢,实现共同发展为宗旨,都以加强协调、深化合作为手段,有关的执行工作完全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1)目标相同

两者都致力于促进经济增长,提升人民福祉。在两者的执行中,各国应优先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扶贫、卫生、教育、就业等基础性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有相当一部分民众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他们对食物、医疗、教育等的最基本需求尚未得到满足。“一带一路”倡导的互联互通,可以刺激生产、带动就业,达到扶贫开发、改善沿线贫困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的目的。这恰恰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几个核心目标高度吻合。下一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改革与增长,将扶贫、教育、卫生、就业等摆在本国发展规划中的突出位置,调动政府、企业、民间等各界力量,增加投入,切实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2)领域相似

两者都将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的工作重点。在两者的执行中,各国应加大对这些关键领域的投入,夯实发展的基础。“一带一路”建设涵盖基础设施、经贸合作、产业投资、资源开发、金融合作、文化交流、海洋合作、生态环保等八大领域。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许多目标和指标与这八大领域密切相关。比如,目标7涉及能源、目标9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目标8和目标10涉及贸易和金融,目标14涉及海洋。各国应将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等列为未来一段时间国际发展合作的重点领域,既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也促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争取集中力量做成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和示范效应的精品项目。

3)路径相通

两者都主张立足本国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落实方案。“一带一路”倡议提倡共商、共建、共享,主张每个国家根据自身情况发挥作用,享有各自应有的地位和利益。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强调,每一个国家可根据本国国情和优先事项,采用不同的方式、模式和手段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应对照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具体要求,找出自身发展的薄弱环节,确定发展的优先领域,将有关目标和指标的落实融入到国家发展的规划和战略中。

4)理念相近

 “一带一路”倡议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精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要求建立更加强有力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强调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各国都应当打开门来搞建设,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构建开放型的世界经济,找出彼此发展战略中的共同点和契合点,实施重点项目的对接,寻求互利共赢。两者都坚持公平、开放、合作、共赢等核心理念。各国应结合两者的执行不断深化、拓展国际合作,推动各方共同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之路。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应高调倡导和践行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广泛,其不仅涉及环境、劳工、人权、企业社会责任等众多领域,注重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重效益,更是一种强调平衡的思维模式,是对新自由主义的纠正。例如,税收政策不仅需要考虑通过税收优惠、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促进国际直接投资来实现发展,也需要考虑如何打击、避免国际逃税、避税,以便为可持续发展积累资金,投资政策不仅要考虑海外投资的保护,亦应考虑国家的规制权。

除了作为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是由“一带一路” 倡议的背景和目标所决定。一是长期以来国内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很容易自然地延伸到国外;二是一带一路海外投资多集中于基础设施、能源、制造业等领域,多为污染的重灾区,海外很多国家将中国的一带一路视为中国转移过剩产能、攫取资源的野蛮行为,因此能否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型,对海外投资的成败非常关键。因此即使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审批过程不严密、政治局势动荡等问题,中国海外投资仍然需要主动自我约束;三是中国国内对贸易、投资、税收等领域的治理,同样需要强调国家的规制权和政策空间,可持续发展迎合了经济发展和规制并存的需要,有利于国内外统一协调。

《愿景与行动》充分体现了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导向,提到:“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促进企业按属地化原则经营管理,积极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一带一路”所倡导的“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的必经之路,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主动承担大国责任的崭新名片。


2017年5月24日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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