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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会主旨报告(一)全面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添加时间:
2024-06-06 16:39
2023年会主旨报告(一)全面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3年12月9日,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第16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2023年WTO法学术年会于海南三亚召开。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石静霞主持了大会主旨报告(一)。该单元围绕“全面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主题展开,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室主任刘敬东、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郑伟、华东政法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贺小勇、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研究中心主任龚柏华、复旦大学在读博士(优秀论文一等奖)徐子淳先后做主旨报告。
刘敬东教授以《全球经贸关系演变中的国际法治危机及其应对》为题,分析了全球经贸关系演变中国际法治存在的危机,认为日益加剧的地缘政治冲突的影响已不限于对跨国贸易、投资活动产生政治性干扰,更突出体现为对现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体系的冲击,致使全球经济治理的国际法治根基不断被侵蚀。刘教授对扭曲全球市场和严重不公平的行为提出三大具体解决路径:一是各方应对公认应遵守的国际经贸规则达成共识(第一份“规则清单”),签署联合声明或备忘录,重申尊重并严格遵守该清单涵盖的国际经贸规则;二是各主要经济体应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应修订国际经贸规则(第二份“规则清单”);三是各主要经济体应根据各自需求提出需制定的国际经贸新规则(第三份“规则清单”)。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郑伟强调,改革WTO是普遍共识,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站在发展与安全的高度认识参与WTO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应全面参与WTO改革和国际经贸规则调整,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当前形势下,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法体制仍是主流,要更加重视WTO相关机制和国际法作为国际秩序稳定的基础作用。关于WTO改革,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将恢复上诉机构正常运作作为WTO改革首要目标;二是在已达成共识的领域取得实质进展;三是不应回避涉华敏感议题的谈判,应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自主开放。他特别建议,应建立工商界有效参与WTO改革与谈判的机制。工商界是国际经贸规则的实践者,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行动者,应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更好地响应工商界关切,推动工商界有更多机会参与WTO运行。他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共同调动工商界的力量。
贺小勇教授以《从加入WTO到建设自贸区(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路径的思考》为题做了主旨发言,认为应从三个维度实现对接:第一,力争建设成为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第二,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零关税、零壁垒和货物贸易便利化,并开放服务业;第三,加快服务贸易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相关“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
龚柏华教授以《WTO投资便利化协定可在中国自贸试验区先试先行》为主题进行报告,认为我国自贸区和自贸港应积极开展经贸规则“先试先行”,提升外商投资营商环境。要以国际规则、国家法律、地方政策和试验区措施的“共切圆”眼光以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便利化为原则,推动自贸区的法治路径。龚教授建议,进一步提升投资营商环境的透明度,协调简化和加快行政程序,在便利化的同时兼顾安全化,优化制度设计理念,形成自贸区营商投资便利化的“四件宝”:利润高、机会多、成本低、管得少。
在读博士徐子淳介绍了其论文《论条约整体解释视角下的GATT安全例外条款之适用》的主要内容。她以条约解释手段探索了如何突破由“安全例外条款被滥用”带来的WTO系统性危机,认为DS597案专家组应该通过整体解释方法首先确定GATT 21条的可适用性,若无法在被解释协议中适用,则无需进行审查和解释,如此更符合司法经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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